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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论文送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急救与救援医学系 作者: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7日 00:00点击:

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附院:

根据省教育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妥善做好今年的高级职务评审,现将2017年申报高级职务人员论文(著)等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职称评审论文鉴定总体要求

1.需进行论文送同行专家鉴定的系列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实验。

图书、出版、工程、会计、审计、档案等教师外系列申报人员,不需要送审。

2.各部门参照相应系列任职条件进行初审,具体条件请登陆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在“政策法规”的“职称政策”栏目查看(附件5)。

3.各附属医院临床教师只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4.凡在徐医附院工作的临床教师统一至附院人事处报名。

二、材料要求

(一)个人准备材料

1.材料份数:

申报正高:送审论文3篇,《同行专家鉴定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申报副高:送审论文2篇,《同行专家鉴定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2.送同行专家鉴定文章要求:

①由本人从任现职以来发表的文章中自行挑选,论文必须以徐州医科大学(徐州医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论文,以并列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不得送审。挑选出的文章应为能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作。

②发表的时间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

③须具备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统一刊号(ISSN)。

④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非法出版物上及作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或参编个别章节的书籍不得作为送同行专家鉴定的材料。

⑤送鉴定论文必须用A4纸复印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内容并在作者名上加盖本部门公章,份数同鉴定表。

⑥SCI、EI收录的论文须提供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论文收录、他引情况以及期刊影响因子的检索证明,论文发表时间以检索证明中的出版年限为准(本次上报只提供复印件,标注出送同行专家鉴定的论文,每个材料袋各放一份,原件待后续申报材料使用)。

⑦关于论文、著作、教材等其他解释请查看《徐州医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徐医〔2015〕79号文件中的徐州医学院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附录(附件5)。

3.《同行专家鉴定表》(附件1)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

4.填写《同行专家鉴定表》务须认真参看表内“填表说明”及“同行专家鉴定填写报送材料规范要求”(附件2)。

(二)部门报送材料

1.申报人所提交的复印件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各附属医院人员《同行专家鉴定表》交由所在附院人事处审核并在表格第2页签署审核意见,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各单位负责将材料装入档案袋,其中:

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分装3袋材料;

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分装2袋材料;

每袋内装一份《同行专家鉴定表》、一套代表作(正高三篇/部,副高二篇/部)和一份SCI、EI收录的论文检索证明。装袋后统一贴好“徐州医科大学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封面(附件3)。

3.各单位同时报送“同行专家鉴定送审汇总表”1份(附件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zb@xzhmu.edu.cn。

三、 注意事项

2017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徐州医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徐医〔2015〕79号文件(见附件5),新的职称政策相关调整作以下说明:

(1)关于科研业绩、成果的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本次申报人员将执行新的职称政策要求。

(2)关于博士学位的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要求博士毕业,2017年12月31日之前为过渡期,放宽至博士在读。

(3)关于境外研修经历的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4)关于教学论文的要求:以徐州医科大学(徐州医学院)为署名单位在省级以上期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5)关于课时要求: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必须符合文件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报。

各院系、各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人员材料,不搞先评后补,凡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上报。

四、时间要求

1.材料报送截至时间:2017年3月6日。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3262042。

2.请申报人及所在单位(部门)严格按时间开展工作,要高度负责,指派专人做好资格审核工作,逾期不予补报,责任自负。

五、其他申报材料要求注意人事处网站通知。

附件:1、同行专家鉴定表

2、同行专家鉴定填写报送材料规范要求

3、徐州医科大学申报高级职称同行专家鉴定封面

4、同行专家鉴定送审汇总表

5、徐州医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