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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临床见习教学规范

来源:急救与救援医学系 作者: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4日 00:00点击:

临床见习教学是开展临床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加强对临床见习教学的规范化管理和提高临床见习教学质量,特修订本规范。

一、目的

临床见习教学是在临床课程教学过程中,以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加学生感性认识为主要目的的临床观察和初步操作实践。它是临床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课堂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桥梁。临床见习教学有助于学生对医学基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还能为培养学生临床思维与实践能力打下必要地基础。它对于学生加深和理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临床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

二、教学形式

临床见习教学包括课间教学和集中见习两种教学形式。

三、规范

(一)课间见习

1.准备环节

(1)根据专业人才培养与临床见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及教务处下达的教务任务书,由所在专业课程教研室制定实施计划。在学期开始前确定本学期见习课内容,时间和专职带教老师,填报教学日历,报所在专业院、系(部)领导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教学任务一旦确定,不能轻易更改,确需改动的,应由教研室提出申请,经院、系(部)领导签字同意,报教务处批准。

(2)见习课带教老师应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一般由具有三年住院医师以上资历的教师担任,鼓励并支持具有副教授(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临床见习教学。为保证见习效果,一名教师在一次见习课中带教学生一般不宜超过15人。

(3)为保证临床见习带教的质量,各有关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应尽量安排带教教师脱产带教。凡初次带教的教师应跟班听课,以及时了解课程教学进度等情况,以保证见习教学与理论讲授内容的一致性与互补性。

(4)在开课、组织临床见习前,由教务处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开展集体备课,研讨见习带教方法等教学活动,以明确课程教学任务与见习带教要求。

(5)带教老师应事先根据教学内容确定见习病种和床位,并对病人做好思想工作。病区负责人及床位医生应予以帮助和配合,保证临床见习的顺利完成。

(6)见习带教教师应事先做好见习教案,明确本次见习的病种、见习目的、见习教学内容、步骤、时间分配,需要强调的重点。

(7)每次见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应事先明确,提前通知有关班级和学生。见习具体时间、地点不要随意改动。需要调课应按照调课程序办理。

2.过程要求

(1)带教教师首先应检查并记录学生到课情况,带教开始时,教师应简短说明本次见习的目的、内容和时间安排。

(2)临床见习教学内容应包括临床病史询问、临床示范、相关医学资料展示、病史综合分析讨论、分析该病种的临床特点、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特别是重要体征的意义及检查方法。倡导双语教学。

(3)见习带教整个过程应围绕本病例的特点进行,避免小讲座或重复理论课教学内容,要加强师生互动,学生可将不懂或难以理解的问题向见习带教教师提出,教师应详细、多角度回答问题,直到学生理解并接受为止。带教教师要善于以问题为引导,运用适当形式提问、提示、启发和探究等技巧充分诱导,调动学生的临床思维和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4)带教教师在实施临床见习计划时,可根据教学进度及病房内的典型病种情况,对见习的内容作适当调整。在没有符合临床见习教学要求病种的特殊情况下,可使用典型病案或借助多媒体、录像、音像资料等教学手段补充教学内容。

(5)科学合理安排时间,每次见习要达到规定的学时,严格掌握见习教学环节,不得提前结束见习。

(6)适时安排病例书写,及时修改病例,内、外科见习时要求学生每人至少书写2份完整病例,妇、儿科见习时要求学生每人至少书写1份完整病例,带教教师应按病例书写规范要求修改,并给予评价。

(7)见习结束前应预习下一次见习课内容的病种,并复核考勤,注明迟到、缺课的学生,报教务处或所在附属医院、临床学院教学主管部门备案。

(8)见习教学中教师应以身作则,身传言教,体现对病人的关爱,并自然的结合医德医风开展教书育人工作。帮助学生锻炼与患者及其家属交流与沟通的能力。

(9)严格教育管理学生。对学生参加临床见习应做到“三严”(严格要求、严肃态度、严密安排),教育学生增强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养成遵纪守规的良好习惯。

(10)见习教学过程中,应组织阶段性理论或实践考核。

(11)为保证临床见习质量,教务处要会同有关附属医院、临床学院教学主管部门定期检查临床见习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并及时做好对每门课程临床见习的带教教师和学生的相互测评工作。

3.课程小结

见习结束后,教师应根据实际带教情况填写见习小结,总结见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等。

(二)集中见习

1.学生毕业实习之前,可安排病房、门诊对等的两周集中见习实践(预实习),已使学生在正式进入毕业实习前熟悉病房和门诊的工作环境,了解医院服务规程。

2.学生进入病房或门诊时,临床科室要安排落实入科教育及每个学生的病区床位或门诊带教老师。

3.学生除了跟随带教老师参与日常的诊治工作,熟悉基本工作程序外,还要完成规定要求的规范住院病历和门诊病历的撰写。

4.集中见习结束时,临床科室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及病历撰写质量给予鉴定评价。